各区、县(市)民政局,钱塘区民政文旅体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杭州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级公益创投项目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4年度市级公益创投所有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时间
1.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材料准备时间:2025年5月20日前。
2.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时间:2025年6月上旬前结束。各社会组织具体检查和评估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成效等。包括项目目标达成情况、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创投项目成长情况、创投项目品牌塑造情况、自筹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单位自身综合能力提升情况等。
四、检查方法
1.检查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杭州英杰会计师事务所)实施。
2.检查评估方式采用先现场查看纸质台账,后项目答辩方式(台账查看和项目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将台账资料送至指定地点,通过现场听取项目成效陈述、开展服务对象或参与者满意度回访(抽查)、查验项目实施相关资料、对比项目计划实施情况等方法,综合评价项目协议的执行情况、“杭州市公益创投服务平台”(原“民生公益服务网”)上项目进展报备情况、项目答辩等方面,并出具绩效评估报告和检查结论。
4.检查和绩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等次。评价结果将由市民政局通报至各地各单位,并向社会公开。
五、应提供的检查材料
1.2024年杭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协议书、项目结项自评报告书(见附件2,有关项目中已注明需提交调研报告或项目成果展示的,应同时提交调研报告或项目成果展示资料一式两份);
2.项目变更已经过审批的材料(如有变更的需提供);
3.项目实施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项目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管理等制度,对于志愿者补贴发放有特别规定的,需要计入项目管理制度或者提供制度补充说明;
4.项目实施档案(建议按产出要求逐一整理归档),包括《杭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监测情况记录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字、视频、音频、图片等资料,活动现场签名或受益方签名等书面文书,能力建设活动需提供授课人员的资质证明及课件,服务对象反馈及满意度调查资料,满意度调查需要提供汇总报告等;
5.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佐证材料以及项目给服务对象带来改变的典型案例,项目宣传证明材料,项目是否可持续性支持的报告;
6.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相关资料。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账(表)(附件3表一)、账册(项目单独建账核算的明细账,账套中直接打印)、记账凭证(按月所有支出装订成册,不能按项目装订)、原始凭证(凭证背面须注明本资金支持的项目名称、项目用途),大额采购或服务合同(如有就提供)。原始凭证除提供发票及采购清单外,下列支出科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交通费:提供交通费(用车)台账记录(附件3表二)、私车公用报备资料,单位自用车辆及报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活动物资费:若按人数发放,提供领取人员签字记录;
(3)志愿者补贴、专家补贴:提供发放清单,领取人、经办人和审核人的签名手续,显示志愿者服务、专家咨询的日期和频次;专家补贴支付时应当保留能证明专家身份及能力的资料;
(4)项目人员经费:提供工资发放清单,涉及人员经费分摊的应提供分摊依据;
(5)项目工作餐费:提供工作用餐人员名单及用餐时间记录;
(6)会议费:提供会议通知、议程表、签到表、现场照片、支付款发票和消费明细清单等备查;
(7)培训费:提供培训通知、课程设置、教材讲义、现场照片、签到表、支付款发票、消费明细清单等备查。
以上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项目单位印章。附件3及项目单独建账核算的明细账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于2025年5月20日前提交至2451151772@qq.com)。纸质材料报送一式两份,同时携带原件至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271号中环大厦501室(杭州英杰会计师事务所),并注明“2024年度市级公益创投项目结项检查评估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检查工作。要结合2024年度项目中期检查通报,帮助项目单位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成效,查找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不断提高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社会组织综合服务能力。
2.各项目单位要认真对待绩效评价工作。各项目单位要认真对照《绩效评估自评表》(附件2表四)自评,及时完整地报送项目检查和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准备不少于5分钟的项目实施情况汇报PPT,并主动接受市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民政局公益创投项目相关业务指导处室或第三方评价机构联系。
3.咨询服务电话。助残惠童类项目:杨老师,89586415;为老服务类项目:童老师,89586428;社会救助类项目:汪老师,89586390;其他社会公益服务类:徐老师,89586434;杭州英杰会计师事务所:王老师,88003081。
杭州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