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489524/2025-001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5-14 |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各区、县(市)民政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团委,钱塘区民政文旅体局、总工会、团工委,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人力社保局、团工委,市属各养老机构:
为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专业化水平,根据《杭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杭人社发〔2022〕137号)以及《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通知》(杭人社发〔2025〕17号)相关规定,现就举办2025年杭州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养老护理员、婚姻家庭辅导师
二、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杭州市民政局牵头,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总工会、共青团杭州市委主办,由杭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杭州市老年活动中心)、杭州市发改农林工会、杭州市婚姻家庭协会承办,由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本次竞赛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统筹部署、协调推进赛事重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各赛项设立技术工作组、赛务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申诉仲裁组、纪律监督组等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应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工作。竞赛组委会:
主 任:李一青(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张志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郑颖(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伊曙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宣向东(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董业凯(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阮伟哲(团市委副书记)
成 员:周兆星(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方江枫(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杨婷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处长)
蒋增钢(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
童铁江(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柴煜卿(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龚意华(市总工会发改农林工会主任)
黄思韵(团市委基层工作部副部长)
徐德平(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常利洁(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詹红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方江枫(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副主任:杨婷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处长)
蒋增钢(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
常利洁(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郑晓康(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璟(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黄思韵(团市委基层工作部副部长)
成员:黄洁(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命题指导科科长)
张雯(市发改农林工会四级调研员)
汪思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四级调研员)
丁茜琼(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干事)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依据相应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等级要求,结合相关行业标准确定竞赛标准,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竞赛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均采用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60分(含)以上为合格。其中,理论知识部分采取闭卷机考方式,操作技能部分采取现场操作方式。竞赛按理论知识30%,操作技能70%计算竞赛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技能成绩高者名次列前(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均合格方能参与成绩排名)。技术文件随赛项通知下发。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养老护理员赛项
时间:2025年6月初
地点:杭州医学院
(二)婚姻家庭辅导师赛项
时间:2025年11月
地点:杭州(待定)
五、参赛条件和报名办法
具体竞赛报名条件及方式在各赛项通知中明确,不得指定、委托或接收中介机构组织竞赛报名。
六、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本次竞赛各赛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各赛项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50%,由杭州市民政局颁发获奖证书。
2.团体奖
养老护理赛项:根据参赛队综合成绩颁发团体奖(市直代表队不列入团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其余为优秀组织奖。对大赛举办给予特别支持的单位颁发特别贡献奖。
婚姻家庭辅导师赛项:根据各参赛队综合成绩颁发团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余为优秀组织奖。对大赛举办给予特别支持的单位颁发特别贡献奖。
(二)技术能手认定
荣获各赛项一等奖、二等奖的选手,符合条件的由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杭州市技术能手”,若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选手,不再递补;已有“杭州市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认定。
(三)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认定
荣获三等奖的选手,报杭州市总工会认定为“杭州市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
(四)青年岗位能手认定
在竞赛中获奖的青年选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1至第6名由团市委确定为“杭州市青年岗位能手”。
(五)技能等级证书核发
竞赛以组委会名义、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代章形式为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等级在赛项通知中明确。获奖选手已有同一职业高等级职业证书的不再核发低等级职业证书,已有同等级职业证书的不再重复核发(如有新政策调整,根据国家标准最新发布为准)。
(六)说明
获得以上奖项和证书的选手须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均合格。
七、竞赛经费
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由组委会统筹承担。各代表队交通、食宿费自理(其中,养老护理员赛项领队和参赛选手食宿由竞赛组委会承担)。
八、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在专业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前安排、认真组织、严格选拔,推荐好参赛选手。通过此次竞赛活动在全市民政系统传承和发扬“工匠精神”,切实提升我市民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素养和创新能力。
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总工会共青团杭州市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