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489524/2025-001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杭民社许准字〔2025〕变第S-045号 | 公开日期: | 2025-04-30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
杭州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民社许准字〔2025〕变第S-045号)
发布日期:
2025-
04-
30
1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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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会:
你单位关于办理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
变更住所:由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13楼变更为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15楼。
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周小敏变更为陈玲晓。
杭州市民政局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