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审批《高铁新区生态产业园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高铁新区生态产业园开发项目;
建设内容:位于淳安县文昌镇西阳村附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9257hm2。其中永久占地7.3384hm2,包括场平工程区6.0366hm2,边坡工程区1.3048hm2;临时占地1.5873hm2,电力配套工程占地1.0873hm2,施工临时设施占地0.5000hm2。主要建设内容为大柘坞南侧、康辉路东侧工业用地场地平整及边坡治理工程;新建供电管道1100m、供电管道改造扩容2200m、电力设施改造、地块供电外部接入等内容。
建设单位:杭州千岛湖高铁新区发展有限公司;
报告内容:详细内容请向我局查阅;
建设地点:淳安县;
公示时间 2023.12.6-2023.12.12,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炜,联系方式:0571-85255029,传真:0571-85255077,地址: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112。
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我局提出异议。